學習護照核章認證作業規範
為有效審驗學習護照,避免衍生學習護照販賣等問題,請各同學配合與了解以下核章認證處理方式。
一、有帶學習護照者之核章方式:入場時學生須簽名於學習護照再蓋進場章;出場時須蓋離場章。
二、未帶學習護照者之核章方式:入場時簽到,出場時簽退。活動結束後,學生須於活動完成後兩週內,持學習護照向活動主辦單位辦理補章登記。活動主辦單位亦須請學生簽名於學習護照,再給予補登。
三、各學系於審驗學生學習護照紀錄時,僅接受學習護照本上學習章,並再次確認每個學習章都具學生簽名。
國企系辦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