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南大學 國際企業學系模組修讀辦法
96年 09月21日系務會議通過
102年12月25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03年06月20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03年09月11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03年11月1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104年10月21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主 旨:本系課程委員會,特別針對本系課程,規劃相關科目,形成各套教學主軸(以下簡稱模組, Module),提供學生修讀,以培養學生多元學習興趣,增強學生之特殊專長。
二、修讀資格:國際企業系大一至大四學生。
三、模組科目:模組修業29學分以上(含先修5門11學分、必修三門9學分以上、核心三門9學分),模組科目如下:
國際會展模組(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nd Exhibition, ICE)
對象 |
先修課程(一門) |
必修課程(任選三門) |
核心課程(任選三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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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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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關係管理(3學分) |
國際展覽行銷(3學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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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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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模組應修科目至少有九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(含雙主修)、輔系或其他學程之畢業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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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模組應修科目至少有九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(含雙主修)、輔系或其他學程之畢業學分。
五、本學生修習本模組之科目,應於每學期學校選課期間內辦理之。
六、學生修習本模組之學分,須併入每學期修習學分之上限計算。
七、學生修畢本模組應修科目且成績及格者,檢附模組申請表及成績單向系辦申請模組結業證明書,經本系審查通過後,由本系發給模組證明書。
八、本辦法未規定之事宜,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。
九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